不能把留服认证当成可以随时取消重填的普通订单。现行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提交申请后,不得变更申请材料、修改申请信息或者撤回申请。已经受理的申请,另有“特殊原因终止”规则,但不是申请人点击取消就能生效。
哪些情况下,可以提出终止请求?
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:申请受理后,申请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认证,留服中心可以准予终止。这里的“可以”意味着需要由留服中心判断,不是提出理由后就必须终止。
同时有两项明确例外:已经向证书颁发机构、办学机构或其他机构发起核查;申请人具有提供虚假材料、信息的可能性。遇到这两类情况,不能援引这一条要求终止。
“结果还没出来”,不等于“尚未开始核查”
例如,申请已被受理,但你暂时不需要认证书了。即使页面还没有认证结果,也不能据此判断一定能取消:留服中心可能已经向学校发出核查。认证结果是否出具,与是否已启动对外核查,是两个不同问题。
确有特殊原因时,可通过留服中心官方服务渠道说明本人的申请编号、原因与当前进度,请求判断是否符合终止条件。在收到明确处理意见前,不应把“已提出请求”当作原申请已经结束,更不要无故重复提交另一笔申请。
填错了信息,或者需要补材料,怎么办?
先说明具体错误或材料问题,按本人申请收到的官方要求处理,不能自行推定“撤回重交”是通用办法。办法允许留服中心在材料不充分、不完备或有疑义时要求说明或补充证明;这与申请人随意改动已提交内容不是一回事。
如果已经收到结果,就不再属于在审期间终止。尤其是因漏补材料收到通知的,可看“暂不认证”与“不予受理”分别怎样处理。终止请求是否获准、是否退费,也不能混为一个结论;不要仅凭提出终止就预期退款到账。
依据: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,原发布于2023年1月28日。
寻求上海学历提升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出国留学、居住证积分申请、落户申请等问题的解答?
电话或微信:13122805658,获得免费指导!
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咨询和个性化建议!